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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斯文学 > 花灼九霄 > 第七十三回,魏国(2)
 
  曹阡陌来到街上以后,四处闲看乱逛,其实她出来也没有什么事做,只不过不想在家里待着。

  “小姐,你是不喜欢公子吗?他地位尊崇,而且不仗势欺人,是个很好的人呢!”小丫鬟雀儿为魏瑜说话。

  “哦?既然如此,明日我就把你送给魏瑜公子那里去伺候好不好啊?”曹阡陌一听,调笑着说道。

  “人家是在帮你思考呢,小姐还来取笑我!”雀儿是个武婢,从小也跟着曹阡陌一起习武。

  “其实他也没什么不好,就是我不喜欢他,他也不喜欢我,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,根本不应该!”曹阡陌仔细想了一想,遂说道。

  “那您怎么不试试看让他喜欢您呢?”雀儿试探着说道,于情于理,二人成了亲,对所有人而言,都是百利而无一害。

  “怎么试?讨好他吗?没等过门,就被人看扁了,这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呢?虽说我只是个节度使的女儿,也不想高攀了他,若是夫妻间没有感情,就是当了世子妃,以后日日胆战心惊的,活着什么趣儿?”

  说完,曹阡陌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,而是看见前面有一群人围着,其中还传来阵阵哭喊声,于是拽着雀儿也去看热闹去了。

  挤进人群中一看,原来是一个女孩子在被一个壮年男子拿着鞭子抽打,那女孩子衣衫褴褛的,光着两只脚在这深秋的天气里踩在地上,嘤嘤的哭着,一抖一抖的好不可怜。

  围观的人虽多,大都是指指点点的,这个世道,这样的事情太多了,女子根本不能单独在外面行走,若是有些功夫防身还好一些,否则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贩子或者什么暴徒抓走了,经过几个地方,记不得回家的路,也就彻底回不去了。

  “臭丫头片子,我让你哭!让你哭!”边说边狠狠的把鞭子落在那女孩子身上,清脆的响声听的人胆战心惊,然而并没有什么人去管,各人都有个人的事,都想着反正不是自家的女儿。

  “跳舞也不好好学,琵琶也不好好弹,白花钱买你了,只知道吃饭,不知道干活儿!”那人还嫌不够,女孩子被打倒在地上,蜷缩在一起,明显是生死由天了。

  曹阡陌哪能忍得下去这事?上前一记飞脚把那壮汉踹的老远,那人见有人拦着他,大声怒吼道:“谁啊?敢管大爷的事?”

  “你连她都不知道,这可是梁州节度使,曹风的女儿,曹阡陌。”雀儿见那人还想动手,立时报出了名号。

  果然,一听了这话,那人顿时蔫了下来,说道:“节度使的女儿也不能不让我管人,这姑娘可是被她爹白纸黑字的卖给我了,要是不把她教出来,卖出去,我怎么活呢?”

  如今许多穷苦人家的孩子自己养不下去了,都会卖给人贩子,人贩子并不是一个人,而往往是一个团伙儿,有男有女,买回来后,小小年纪聪明些、会看颜色的男孩儿就卖去给人做奴才。

  而一些女孩子看着是个美人坯子,就养几年,调教言行举止,教习歌舞,等到大了,可以卖给富贵人家做妾,这是最赚钱的,而一些长大后不够美的,往往都是卖进了青楼,陪笑为生。

  而这些人,一旦做了这些行当,就都是被买卖的奴才,除非主人家特许了恩情,给了他们卖身契,否则的话,永生不得解脱,日后生下了子女,也是这样,倒是为人妾室,生了主人的孩子,不必再是奴籍,只是不能喊自己母亲为娘,乱了礼数。

  而这一切,身为节度使女儿的曹阡陌当然知道,她很讨厌这个人,也知道自己不能随意乱来,否则让这梁州的百姓怎么看呢?

  于是从荷包里掏出一锭银子,给了那人,那人拿到手后,给了曹阡陌这姑娘的卖身契,千恩万谢的走了,一点儿也不见刚才的气焰嚣张。

  “起来吧,你叫什么?家在哪里?”雀儿扶起那个姑娘,问道。

  “我不记得家在哪里了,很小就被卖走了,我不想回去。”那姑娘一边哭着一边说道。

  曹阡陌问她叫什么,原来是叫杜鹃,自己喜欢这鸟,就被取了这名儿,想着让她回家并不实际,于是就带着她回了府上,留她做个伺候的人。

  结果一回去,就被告知,曹风找了她去有事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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